清晨白羚睁开眼睛,一晚上没睡觉但他却一点都不累,反而精力旺盛。空间里忙碌了一晚上,他可是一点没闲着,学习超级文明,练习飞刀技能,冥想天地,抄录天狱律令,别的不说,就他现在的书法绝对很美观,抄写那些符文,使得他的手法都定型了。
“咦?什么玩意,软软的,湿湿的”他歪着脑袋看了一眼,愣了一下,继而尖叫起来,他旁边怎么有个女人,他的手为什么会放到人家内裤里面!这个女人是谁。
“啊....”又是一阵高亢的尖叫,好一会后,俩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互相抱着胸部坐在床的一角。
“喂!小丫头,你怎么会和我睡在一起,床我不是先占了吗?”
“那你说我该睡哪里?”于姗姗眼睛睁的很大,这个大叔果然很不要脸啊,不过她好喜欢。
“沙发啊!那么大的沙发,你去睡啊”白羚很无语,他明明先占了床的,没想到这丫头不安套路出牌,非和自己挤一起。
“我?我去睡沙发??”于姗姗鼻子都快气歪了,大叔啊大叔,你这个天杀的直男,我特么睡你床上你都看不出来我的意思吗?
于姗姗垂头丧气,无语看青天,征服大叔的道路,任重而道远啊!
“话说你不上课吗?”白羚一边喝着粥一边看着这个大胸部的丫头,真没想到他居然摸了一晚上。
“大叔...昨天我请假了,今天周五,下午就会放假,我没去的必要”她一边呼噜噜喝着粥,一边回答着,大叔的饭太好吃了,她可是励志要吃大叔饭一辈子的女孩。
“周五了哦”白羚摸了摸下巴,系统只给他俩天时间,就要宣读天狱分部位置了,他必须选好位置,但他还有别的打算,妹妹下午就放假了,他要接妹妹回家,要知道他现在可是没钱的,要想办法赚点钱。
“我和你说,我要赚钱去了,你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”白羚点了点于姗姗的脑门。
“哎呀人家也无聊啊,而且本小姐可以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收获呢?”
“干嘛?你要卖掉自己吗?”
.......
白羚选的位置是菜市场,这里人多,原本计划的是牵一只羊出来卖,但是这丫头死死的粘着自己,也不好暴露,于是直接在路边找了个地方,立了一个小牌子,没错,他要买字,现写,但前提是对方自备笔墨纸。因为他没钱...就连立的这个小牌牌都是废纸箱裁剪的,笔是直接借隔壁大叔的。空间倒是有笔,但是他没墨啊。
“咦...虽然没墨,但是有血啊,里面不缺的就是血”他瞅了瞅旁边的于姗姗,发现这丫头也在瞅他,妈的....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血的话...不太合适吧,毕竟男人不来大姨妈……。还是等有缘人吧。
于姗姗怀里抱着一只可爱的猫咪,臭大叔说是路边捡的,但她可是亲眼看见这只猫咪是从大叔口袋里钻出来的,她感觉大叔应该是多啦A梦一样的男人。
白羚也很无奈,龙猫这玩意不受空间约束,白羚也管不住,它想出来就出来了,白羚都吓了一跳。
整整俩个小时啊,于姗姗感觉她都快渴成仙人掌了,但是这个地方人来人往,最多也就停下来笑笑然后就离开了。她看了看眯着眼打盹的白羚,悄悄的掏出了手机。
“老头......赶紧过来,多带点人”
“乖孙女怎么了?有人欺负你?别急爷爷马上就到”
“不行,你多带点人,必须装作不认识我,都穿简单点,还有带好笔墨纸,来这里卖字”
“乖孙女,你在练字吗?”豪华的别墅内,花白胡须的老头眉开眼笑,乖孙女写的字就算是堆屎他也高兴。这丫头终于上进了啊。
“不是我,是你孙女婿,不许大张旗鼓,而且必须要夸”
“啥啥啥?孙女婿?”于克朗胡子都气的飞了起来,乖孙女有男朋友了?好小子...他倒要看看哪个天杀的感觊觎自己的宝贝孙女。随着他一声令下数十个家丁准备好笔墨纸,向着于姗姗发起的位置出发。
“老爷...小姐这是在菜市场”
“混蛋,这么脏乱的地方,他居然舍得让她孙女过来”于克朗眼睛都气红了。他的鞋子都是满满都脚印。远远的看见宝贝孙女不顾形象在坐在台阶上,旁边的男人眯着眼打着盹。前面一米处还有个破纸壳子做的牌匾...高价写字,自带笔墨纸。
他的这个眼泪啊,擦都擦不完,自己的宝贝,十指不沾阳春水,衣来伸手饭来张口,啥时候被太阳晒过,啥时候坐过脏兮兮的路边。
“没事...我忍的住”他深呼吸俩口,悄悄示意后面的下人卖一瓶水,丫头嘴都起皮了。
“小伙子,这字怎么卖?
“来生意了?”白羚擦了擦口水,抬头看看眼前的老者,气质很好,但为什么看他的眼神这么不友善呢。
“一个字一百,先给钱后写字,童叟无欺”白羚露出一嘴白牙。侧头看向于姗姗,这丫头一边看着白羚,一边咕咚咕咚喝水。这丫头买水也不说给自己带一瓶。
“这么贵?”于克朗不缺这点钱,但是一字百元,他也想看看白羚有几斤几俩了。
“保证不亏”白羚赶紧解释道:这是我第一次出摊,以后可能也不会再卖字了,但是这个字以后的价格绝对有市无价。
“猖狂!”老头气笑了,黄口小儿大言不惭,如果不是孙女在后面瞪着自己,他都想直接把这小子拉出来打个半死。
“好啊,那先写几个字吧,题材不限,你看着写,但要简洁明了”他也想为难一下白羚,如果简单的写个成语,那也太低端了,如果写多了,又会拖拉。
“白羚轻笑,他确实没念过几年书,但是他的悟性很强,三千汉字,随意组合颠倒,一种全新的意境便会油然而生”
“丫头,倒墨,润笔,铺纸”白羚大手一挥指挥着于姗姗。
“好哒”于姗姗喜笑颜开,屁颠屁颠倒拿着小碟子手忙脚乱的倒着墨水,墨水撒在牛仔裤上,她也没来及擦,只是很笨拙的拿墨汁一点点润湿毛笔。
“笨手笨脚”白羚一个脑瓜崩摊在于姗姗脑门上。于姗姗笑嘻嘻的揉着脑门。
“尼玛!”老头手一抖,差点就控制不住一巴掌抽死白羚。
白羚抬头瞅了老头一眼,继而展颜一笑,金色的宣纸富丽堂皇,白羚接过毛笔以一个怪异的手法持笔,别说于克朗,就连路人都笑了,这小伙子根本不会写字吧,这手法感觉不是写字,而是在赶猪。
确实没想到真有人来买字,周遭的众人围了一圈,想看看这个年轻人有什么本事敢一个字卖一百块钱。
白羚没有言语,怪异的手法持笔然后又缓缓的落下。
“咦?他不光持笔怪异,就连手法都很诡异”一笔一画,琢磨不透,无从下手,每一笔的衔接却又完美到极致。
“别说,还真飘逸,就感觉很....仙”围观的人说出了最直观的感觉,就是仙,就那种飘渺虚无的感觉。
一行字乌黑透亮,飘逸洒脱,凌乱而有叙,潦草而公整,互相矛盾,却又完美结合。
“云山万重,寸心千里”八个字,一共八百,白羚将笔重新放回墨碟。